*、发包编号:****-****-***
*、项目名称:****年时令花卉地栽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城区
*、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
*、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楼
*、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1、城区*年度更换地载花卉(春、夏、秋、冬)每季度更换*次,栽植成活及养护;2城区*年度立体花架更换栽植花卉(春夏、秋、冬)每季度更换*次,栽植成活及养护;3、绿化土整理和山城宾馆及衡山南路与淠源西路交叉渣土挖出回填种植土;4、调整传贤路与淠源西路绿化,惠民立交绿化调整及造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总造价约****元。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已落实
*、计划工期:***日历天
**、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时令花卉生产经营内容。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及中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和无重大安全事故。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7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0*元时令花卉绿化业绩。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承包单位公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公司公章(例:7月**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5、根据*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建法【****】**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6、承包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招投标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7、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名单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发包。具体认定标准以从“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为准。发包公示后有相关异议或投诉的,处理异议或投诉时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网站查询、招标人或投诉处理机关的核实结果为依据。
8、承包人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查验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与响应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为同*人,(备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是同*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包号数:1个
**、公告发布时间:***2年7月**日
**、公告发布媒介: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项目发包时间:***2年7月**日9时**分
发 包 地 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
**、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报价法
**、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安市新型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安市进*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2号)、《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的通告》等文件要求,需对疫情防控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进场人数要求。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各确定1名固定人员参加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天(开标前**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天(开标前**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2)现场核查要求。根据强化进出*安人员管控要求,在重点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进入交易中心投标有关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开标大厅处主动扫“安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及“防疫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行程卡以及**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均须提供),并保持社交距离。招标代理机构需在项目开标当天,提前派人协助交易中心做好入口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为绿色人员,由登记人员测量体温,提供本人**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谈判响应性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承包的承包人,应在承包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发包公告、补充公告、发包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承包人应从*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如因交易平台系统调整无法展示判断的不适用此条要求),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承包人响应性文件。承包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由发包人在发包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4、请各潜在承包人及时关注*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发包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承包人不及时关注*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站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切责任。
5、承包人自行在*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业绩、企业获奖等相关信息。承包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由承包人负责。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承包人注册联系电话****-*******。
6、承包人在下载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承包人自身信息。
7、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部分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切资料。成交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8、承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承包有任何疑问,承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提出,疑问回复在承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在网上予以回复。
9、各承包人在承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时间承包,否则承包无效。
**、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如有变更,变更严格按照霍山县相关文件执行,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联系方式:
发包人:************
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号:
1、保证金的金额:**元整(¥*****.**元)
2、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
3、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以下任意*家银行和账号:
①汇入银行:徽商银行*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②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③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④汇入银行:****************营业部
汇入银行帐号:***********************
⑤汇入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⑥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⑦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4、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5、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
7、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投标保证金对应关系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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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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