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市场询价公告
中心接受委托,对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金泉小区1号住宅楼1层****号房产 进行转让,现接受市场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标的基本情况:房产照片和属性仅供参考,房产现况以实际勘验为准,房产相关详细信息请勘验标的时咨询勘验联系人。
房产基本情况 |
标的坐落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金泉小区1号住宅楼1层****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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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
***.** |
套内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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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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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数 |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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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 |
以实地勘验为准 |
房屋朝向 |
南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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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金泉小区位于回民区,西邻回民区政府,金海工业园区,内蒙古医学院新校区,主干道---新华西街(原钢铁路)由园区中间通过,双经绿华带;南邻8条公交车线终点站(始发站);距*中,*中仅**分钟左右路程。 |
*、询价公告时间: ****年6月**日至****年7月8日 。
*、报价保证金: *****.**元 。
询价期间,报价方须向***************(简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询价保证金。
*、询价相关事宜:
1、参与询价的最高报价方,询价项目在交易中心发布正式公告后,询价项目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不高于最高报价方报价金额,需通过E交易电子平台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本次最高报价方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在本项目正式挂牌发布转让公告成交后原渠道无息退还。
2、项目正式挂牌后,经E交易电子平台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可参与后续竞价。
3、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价方报名时需提交标的勘验确认表、报价承诺书),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将按照约定处置询价保证金。
4、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 **** 年 7月 ** 日起按5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周期。
5、经市场询价程序,在交易中心提供书面市场询价结果说明之日起,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以询价结果通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转让。如转让方不按照
询价结果进行公开转让,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意向受让方的询价保证金。
6、如参与询价的最高报价方,在本次询价标的发布正式公告后,通过竞价程序成为最终受让方,则给予交易服务费*折的优惠。
勘验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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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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