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奥特莱斯板块配套基础设施(*期)工程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发改投【****】**号,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I标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板块。
项目规模:本次实施范围为博庆路(含泵站工程)、博华路、海寿路及观洋路。其中博庆路西起海寿路,东至杭州湾大道,道路长度***米,标准横断面宽**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沿线新建桥梁1座;博华路南起海寿路,北至*塘横江,道路长度***.**米,标准横断面宽**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沿线新建桥梁1座;海寿路北起海沧路,南至杭州湾大道,道路全长****.**米,标准横断面宽**-**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沿线新建桥梁2座;观洋路南起海寿路,北至*塘横江,道路全长***.**米,标准横断面宽**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总投资为******元,I标段工程造价约*****.***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确保杭州湾新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给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泵站及其附属等内容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名【需通过*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市政类施工员1名,市政类质量员1名,安全员3名【需通过*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7投标人人工工资支付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年5月**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使用**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元整。
5.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时**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账 号:**** **** ****
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年6月**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并截止在****年6月**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年6月**日(含)前。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线下办理保函、保单的,其担保机构应当在****年6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提交受理的保函、保单信息汇总表。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6月**日9时**分。
6.2本工程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过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6.3 本项目线下开标会议地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杭州湾新区兴慈*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楼***室)(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由各投标人结合资信标评分自行考虑是否出席线下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作为到场依据)
6.4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网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5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6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电子密钥(**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7.3本项目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履约考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考评。
7.4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7.5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人:**、石祥法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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