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其校园迁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选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采购人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选定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 *******校园迁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选定采购项目 | 1项 | 1家 | ** | 详见“招 标需求”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具有浙江省委政法委颁发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浙江省第*方机构风评从业证书。
*、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年5月**日,上午8:**-**:**;下午**:**-**:**(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义乌街***号之江大厦2单元****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 ***元,售后不退。允许投标人将工本费以转账、电汇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单位名称:*************,银行帐号:****************,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原件*份);
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格证书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
邮箱报名接收地址:**********@**.***
*、根据疫情响应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或电子投标文件方式(但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年6月**日**时**分前寄达*************。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备注:快递单及包裹外观仅标需标明“*******校园迁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选定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金华市义乌街***号之江大厦2单元****室。
1.如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各投标代表。评标委员会可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及澄清回复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可递交文件后离开,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
(1)现场递交文件当事人需佩戴口罩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进入招标采购现场。
(2)对于健康码为绿码但行程卡(除金华大市外)带“*”的人员,需凭**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入招投标现场;
(3)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体温≥**.3℃的,严禁进场。
3. 因疫情防控需要(如无法邮寄),无法提供纸质文件的,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邮箱(电子投标文件密码在****年6月**日下午**:**-**:**由各供应商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发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6月**日**:**时在*************(金华市义乌街***号之江大厦2单元****室)开标。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业务咨询:
1. 招标单位:*******
联 系 人:戴军民 联系电话:****-********
地 址:金华市*达路***号
2.代理机构:*************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号之江大厦2单元****室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委
地 址:金华市*达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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