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年度施工监理单位选择
招标序号:缙招标******-**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候选人: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
序号 |
计费基数(*元) |
监理费率(%) |
中标费率(%) |
1 |
≤*** |
2.4 |
1.** |
2 |
***-**** |
2.2 |
1.** |
3 |
****-**** |
1.** |
1.*** |
4 |
****-**** |
1.** |
1.*** |
公示时间:***2 年 5 月 ** 日至 ***2 年5月 **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 备案部门:***********
****年 ** 月 ** 日 ****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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