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场监管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年吉林市食品销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检查对象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销售第*方平台提供者;第*方冷库;小食杂店、食品摊贩;法律、法规、规章等确定的与食品销售监管有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对象。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大节假日的消费重点区域如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的食品销售单位;大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其入场销售经营者;冷链食品销售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总店)及其配送中心、门店等;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年度食品销售环节抽检不合格单位。
(*)重点检查品种。进口冷链食品、应节食品、生鲜肉及肉制品、人参及其制品、酒类产品、非法使用金银箔粉食品、校园周边销售的食品等。
(*)重点检查内容。*是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集中监管仓、第*方冷库落实“*专、*证、*不”等防控要求情况。*是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资质、*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召回、温度控制及记录、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口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网络食品销售等情况。
*、检查方式及安排
结合重点工作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情况以及突发性食物安全事件等,采用日常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检查、专项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督促指导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局派出分局及其派出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其中冷链食品销售者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总店)实施全覆盖检查,其他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检查覆盖率分别不少于本地区实际数量的**%。
(*)专项检查。市局组织实施,检查内容包括不限于进口冷链食品市场销售、农村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人参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局派出分局及其派出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飞行检查。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科学制定食品销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方式、频次,并主动公示(本局网站或当地政府相关网站),接受社会监督。在5月30日前将本级公示的监督检查计划链接发送至市局,由市级监管部门留存备查。
(*)规范检查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行政执法*项制度要求,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除疫情防控工作以外,其他检查工作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主动公示监督检查结果。禁止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禁止刁难检查对象。
(*)加强问题整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完善问题整改督导机制,按照监督检查的情况,督促销售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逐*进行核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并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执法办案部门依法查处。
(*)加强信息管理。各级市场监管局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每月**日前上报《**** 年度食品销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专项检查阶段性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7日、9月7日前上报;**月**日前上报全年监督检查情况总结。
附件:吉林市****年度食品销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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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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