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年05月**日至 ***2年05月**日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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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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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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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虎尾工业园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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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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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搅拌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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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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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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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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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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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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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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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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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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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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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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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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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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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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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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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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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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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年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3号),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2.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恭自然资规条[****]7号执行。
3.投资强度等按《*************关于虎尾园南区建材加工项目地块项目行业准入意见的函》执行。(竞买人须获得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符合产能目标布点要求的意见,并承诺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年内建成投产和上规入统,达到生产条件后,每年地均税收***元/公顷以上。)
4.成交后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需与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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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年05月**日 至 ***2年05月**日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印山南路2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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