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凯歌公社乡村振兴项目(*期)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第*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中”
“1.1工程概况
1.1.1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横山镇。
1.1.2 建设规模:(*)*******************************;同时配套建设智慧景区导视系统、水电气及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凯歌公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配套工程:农房风貌提升、桃源民居改造提升、凯歌湿地及海龙湖改造提升;修建步行栈道、露营地及集市、沼气大棚农场、农田景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工程等;
1.5 计划工期
1.5.1计划工期:2**日历天。(*)设计总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其中暂估价部分的深化设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施工工期为1**日历天(①游客中心、公社之门、凯歌广场、公社时光、朝花夕*、景观桥主体及外装部分(其中游客中心、公社之门、凯歌广场、公社时光中的供销社及人民礼堂达到投入运营条件),桂会路道路改造及节点景观在****年4月**日前完成。②海龙桥、公社书院、公社时光、湖畔餐饮、安置房风貌改造、科技大棚、污水处理站在7月底前投入使用,其余项目在9月底全面竣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1.5.2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提供,需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更正为:
“1.1工程概况
1.1.1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横山镇。
1.1.2 建设规模:立项规模为(*)*******************************;同时配套建设智慧景区导视系统、水电气及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凯歌公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配套工程:农房风貌提升、桃源民居改造提升、凯歌湿地及海龙湖改造提升;修建步行栈道、露营地及集市、沼气大棚农场、农田景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工程等。本次招标规模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招标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1.5 计划工期
***日历天。(*)设计总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其中暂估价部分的深化设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为***日历天:(1)****年4月**日前须完工的项目有:①公社之门+游客中心(含巴黎公社入口广场)、初心广场、公社老街和幸福桥的主体及外装部分,其中公社之门+游客中心(含巴黎公社入口广场)、初心广场、公社老街中的供销社及人民礼堂需达到投入运营条件;②桂会路道路改造及节点景观。(2)****年7月**日前须完工的项目有:海龙桥、公社书院、多功能智慧大棚、排水工程、公社湖畔餐饮、公社老街剩余部分、桃源居+花田居+稻香居的安置房立面改造。(3)剩余所有项目须在9月底全面竣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现将本项目限额设计项目清单及初设图纸等资料上传。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疑文件造成的*切后果自行负责!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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