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上虞区上浦镇太岙山塘整治工程,于****年5月6日在**********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中标候选人 |
浙江*舜建设有限公司 |
*** |
*级建造师-***程 浙************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日历天 |
合格 |
****** |
**.** |
公示期限自****年5月7日**时至****年5月**日**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上虞区上浦镇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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