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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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1、中选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报废机构办理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2、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公告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资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在参选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4、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内蒙古自治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证、开户行许可证)及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5、最终中选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报名上传材料原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下设分公司(同*公司只可唯*申请)
标的交割
1、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参选机构,委托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参选机构*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参选机构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委托方与中选机构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参选机构递交参选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参选申请的;(2)被确认参选资格的意向参选均未参与报价程序的;(3)中选机构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的;(4)被确定为中选机构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5)中选机构交接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报废回收等手续的证明。处置方式:1. 意向参选机构通过网络报价程序被确定为中选机构后,须*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报废回收等手续的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中选机构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2. 未能确定为中选机构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中选机构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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