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程 已由 上级机关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交*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项目编号:******(**2)
工程地址:*川省泸州市境内。
工程概况:1.新建单层钢结构车库****.**平方米,同步完善水电、消防、场坪等附属
设施配套;2.车库改造为仓库,面积约***平方米,同步完成卷帘门、货架、电气设施配套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等;3.照明系统升级改造,包括室外照明灯具更换和控制电路升级改造,共设置路灯约**1盏、庭院灯约**盏、景观灯**盏、草坪灯约8盏、新建回路** 条。
招标控制价:********.**元。
建设工期(或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补遗内容等(若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和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信誉良好。*川省省外企业应具备《*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的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8年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和钢结构工程业绩各*项(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信用中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贵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年**月**日至**月**日,每日**:**至17:**(北京时间,下同),在中交*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省泸州市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段**号1栋3楼)领取招标文件,领取人为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出示本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允许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年**月**日9时**分,地点为中交*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省泸州市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段**号1栋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川省泸州市境内
联 系 人: ***
电 话: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代理机构:中交*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段**号1栋3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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