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川省老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广老通〔****〕9号)精神,拟在我单位推荐*川省老干部先进集体1个。经民主评选、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推荐单位情况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
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成立于****年3月,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核定编制**个,目前在编在岗干部**名。
干部群众如对评选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年4月**日至4月**日) 以真实姓名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中共********党组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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