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系统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实验学校项目 *标段(*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鹤壁市教育系统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实验学校项目*标段(*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受*******委托,就鹤壁市教育系统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实验学校项目 *标段(*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鹤壁市教育系统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实验学校项目 *标段(*次)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 开标室 开标日期:****年2月6日上午9时 *、招标结果
废标情况: 无 公示期:****年2月7日——****年2月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利害关系人);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利害关系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该组织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利害关系人质疑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供与该项目或者招标活动利益关系的证明资料);质疑书须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年 2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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