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徐大堡核电3、4号机组项目驻场翻译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年徐大堡核电3、4号机组项目驻场翻译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年徐大堡核电3、4号机组项目驻场翻译服务项目
鉴于徐大堡核电工程项目具有涉外性,拟通过引入翻译服务承包商,为**********提供专业的俄、英翻译服务。
根据徐大堡项目工程的进展情况,通过引入翻译服务承包商,提供专业的英俄笔译、口译翻译服务人员,并根据采购方需要提供驻场服务及临时委托服务。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关键页是指合同首页、服务清单或服务范围描述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环南路**号首科大厦A座**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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