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采购人): ******
卖方(中标人): ****************
备案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东至县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A包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货物内容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健康*体机 | 康泰、H****** | 2** | **** | ******* |
2 | 血糖仪 | 艾科,***-*** | 2** | 2** | 5**** |
3 | 尿液分析仪 | 康泰, ******* | 2** | *** | ****** |
4 | 体温计 | 康泰,***** | 2** | *** | 7**** |
5 | 终端软件和中心端软件开发费用 | 好医生, | 2** | 9** | 2***** |
6 | 其他技术服务费用 | 好医生 | 2** | *** | ***** |
合计总额:1,***,*** 元 大写:************元整 |
合同总额即中标价,包括卖方设备价款、安装、随机*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 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致。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元(¥_************元整元)人民币。
*、设备要求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买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 天内。
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①项执行;
①卖方送货上门;②卖方代运;③买方自行提自运。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安装与调试
卖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验收
买方组织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规格、服务等与合同要求不符等问题,应当场提出, 责令整改,同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追究违约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对于重大采购项目以及专业性较强或采购量较大的采购项目,应委托国家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卖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设备。如卖方在履行合同中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切后果及损失由卖方承担。
卖方提供不少于 2 轮集中培训,每轮培训不少于 1 天,集中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分片实施,每卫生院、村卫生室至少各 1 人参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体机的操作、机器保养、设备维护、培训考核等内容。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每村室以及上级乡镇卫生院网管提供不少于 1 次现场指导。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课程、授课老师等。培训人员签到花名册以及技术人员到村室现场签到确认单必须提供给买方。
*、付款方式
合同货物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供货及验收合格后,买方在**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款项,余款作为质保金由买方在质保期满后**日内付清。质保期内,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5 年(厂家质保期大于此要求的,按厂家质保期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免费质保期到期后,提供与质保期内同等服务标准,只收取设备*配件更换费用。
健康*体机免费维修期间,需建立售后服务群,提供 7*** 小时服务,所有售后服务问题应在 5 分钟内响应,提供 ** 小时值守的安徽省内固定服务电话。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服务地点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买房应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行承担。
所有*配件在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中标商应免费予以更换。在用户使用的头*个月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商应免费整体更换。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 3 名固定服务人员,每季度不少于*次的定期回访和设备检修。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相应设备价款 3%的数额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买方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2、 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拒收,并且卖方须向买方支付相应设备价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交货逾期的并应按前条执行。
3、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到期货物款项的,买方向卖方偿付相应设备价款的的违约金。买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相应设备价款的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不可抗力
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由买方决定是否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负。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其它
本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附件
(4)招标文件、书面答疑及其它补充、更正文件
(5)标准、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6)其他双方有关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签字盖章并经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份,财政局*份、代理机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公章):****** | 卖方(公章):**************** |
地址:东至县中医院院内 |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2幢3层***室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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