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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博乐市供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位于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东端,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进行,现有工程供热站总占地面积为******2,本次建设项目新增建筑面积****.***2,扩建区域位于现有工程以西预留建设用地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5'6.**",北纬**°**'**.**"。主要工程内容为:扩建2台****/h燃煤高温热水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根据******************编制《博乐市供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关于博乐市供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博市环审字〔****〕3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项目在施工建设及运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㈠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完善的施工期环保行动计划,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减轻对周边的影响及当地植被的破坏。合理选择土石方堆场,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㈡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报告书》中相应标准要求;储煤场及渣场应采用全封闭结构,地面做好硬化防渗。锅炉运行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采用“1台锅炉配备1套烟气净化设施”进行处理: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新建高度****排气筒*个;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套。排气筒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颗粒物****/m3,**2 *****/m3,**x *****/m3。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各类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效果,项目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㈢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级标准,由吸污车定期抽取运至博乐市污水处理厂;锅炉房排水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脱硫系统脱硫水排放至循环水池,循环利用,最终排放的废水用于煤渣场洒水抑尘;脱硫系统循环水池底部产生的污泥达到*定量时由污泥泵周期性地送入离心脱水机进行脱水处理,固化后的泥饼外运。
㈣ 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室内布置、消声器等措施控制噪声,加强绿化,利用植物的减噪作用降低噪声水平,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㈤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对于项目产生的*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后综合利用;渣场的建设方案应按照《*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定期送指定地点处理,不造成*次污染。对于项目后期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及时交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应规定修建专用的危险固废储存设施,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设置,设立危险废物标志,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危险废物的运输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统*运输;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办理相关手续。
*、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扩建的2台****锅炉颗粒物排放量为7.***/a,**2排放量为**.***/a,***的排放量为***.**/a,现有工程颗粒物、**2和***的余量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因此,本项目无需额外申请总量。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由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及运营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博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进行抽查。
****年6月**日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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