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广西兴鸿建工有限公司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编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工程监督机构落实《通知》要求,督促广西兴鸿建工有限公司全区范围内施工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加强对广西诚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应严格督促落实整改,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
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将广西兴鸿建工有限公司在本市(含所辖县、市、区)的所有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及复工检查情况,以及对广西诚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市(含所辖县、市、区)的所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督促落实情况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建管中心(电子邮箱******@***.***),发出的扣分通知书等材料电子扫描件请*并报送。以上整改材料应包含各参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动作的资料。针对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将进行随机抽查。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广西兴鸿建工有限公司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编号:********)
***********
****年4月7日
(联系人:石露,联系电话:*******)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办公室 ****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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