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次)-B包果蔬类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朱诸路***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果蔬类
下浮率(%):**.*******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 | / | / | / |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审办法,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了本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B包果蔬类
第*中标候选人:**************,报价优惠率为蔬菜类**.2%,水果类**.2%。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质疑:
如有关单位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做出书面答复。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质疑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号(利群·宇恒大厦)**楼A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对积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特此公告!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号(利群·宇恒)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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