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海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程(***)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海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 建设地点 | 海城市区东北方向,距永安广场**公里处,现海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北侧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营口辰威建设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元 | ***日历天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联合体成员)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名 | 第*名 | 第*名 | ||||||||||
单位名称 | 营口辰威建设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海益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大连朋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 | 刘梦幻 | 刘淼 | ||||||||||
***目负责人 | *** | 汤连山 | 刘淼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 | 黄劲松 | 王晓霞 | ||||||||||
***责人资质 | ***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级[********] | ***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级[********] | ***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市政公用工程*级[********]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 ||||||||||
注册资格 | 注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 |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联合体成员)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甲级(联合体成员)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 | ||||||||||
评审得分 | **.** | **.** | **.**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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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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