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大学花津校区房屋招租项目(A区**-***)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范大学花津校区房屋招租项目(A区**-***)
*、中标信息
1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蜀山区汇合易购*货超市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安徽农业大学西苑餐厅南侧2号房产
中标金额:*******.**元/年
2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神山南路以北
中标金额:*****.**元/年
3包:
供应商名称:弋江区陌陌精品*货店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范大学人防工程商业服务中心***-***
中标金额:*****.**元/年
*、评审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租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
2包:①弋江区芯荣图文设计经营部:营业执照、承诺函未按规定要求盖章,依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条款,作无效投标处理;②弋江区夕暮通讯工作室:标书未提供营业执照,依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款,作无效投标处理。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9#楼5层,联系电话:1**********。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华南路***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9#楼5层
联系方式:刘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亮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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