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翔商务中心*楼部分出租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润翔商务中心*楼部分出租
项目编号:皖*********
招标方式:询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1月**日
开标日期:****年1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号
中标金额:**元/平方米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名称:************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漳河路8号核工大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1月**日至****年1月**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座4楼,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业绩及其他
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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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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