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院中心供氧项目(*次招标)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滨海大道**号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心供氧系统 品牌(如有):强盛 规格型号:详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数量:1套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沈恒坚、喻廉、徐红、常艳林、丁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中标价大于 *** *,代理费=*** **1.2%+(中标价-*** *)
*0.**%,若中标价低于 *** *,代理费=中标价*1.2%,不足 **** 按 **** 元收取。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湖南泰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作无效标处理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华中路 ***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 号金融港中心 ** 幢办 ****-****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单位业绩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