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桔子洲街道****年度厨余垃圾运输服务项目 | 垃圾处理服务 | 辖区内预计全年总量为****吨,单项最高限价为***.9元/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角*分 |
(1)项目服务期*年,合同*年*签,每年厨余垃圾运输费用按每年实际产生吨位数结算,每吨***元。
(2)将桔洲街道范围内小区(见下表)的湿垃圾从集置点收集运输至街道指定的公共湿垃圾站内。
桔子洲街道、社区、小区登记明细表 | ||||
序号 | 街道 | 社区 | 小区(单位)名称 | 地址 |
1 | 桔子洲 | *字墙社区 | 牛头岭小区 | 麓山南路***号 |
计专 | 麓山南路***号 | |||
*字墙社区 | 水厂宿舍 | 麓山南路***号 | ||
潇湘大厦 | 阜埠河路***号 | |||
阜埠河小区 | 阜埠河路 | |||
陈家湖小区 | 阜埠河路***号 | |||
科教新村小区 | 阜埠河路***号 | |||
后湖新村 | 后湖小区*期 | 长沙市岳麓区清水路与后湖路交汇处 | ||
后湖小区*期 | 长沙市岳麓区清水路与后湖路交汇处 | |||
师大社区 | 上游村 | 湖南师大校内 | ||
景德村 | 湖南师大校内 | |||
赫石南北村 | 湖南师大校内 | |||
向阳村 | 湖南师大校内 | |||
北村 | 湖南师大校内 | |||
至善村 | 湖南师大校内 | |||
新华村 | 湖南师大校内 | |||
里仁村 | 湖南师大校内 | |||
长塘山 | 附小对面 | |||
石门楼社区 | 麓山宾馆宿舍 | 爱民路***号 | ||
岳化宿舍 | 爱民路***号 | |||
生资公司宿舍 | 爱民路***号 | |||
华侨*村 | 爱民路***号 | |||
0栋、国税局宿舍 | 石门楼街8号 | |||
岳麓山庄 | 石门楼街**号 | |||
检察院宿舍 | 石门楼街**号 | |||
新民小区1-9栋 | 石门楼街**号 | |||
电表厂宿舍 | 石门楼街**号 | |||
公交宿舍、麓荫园 | 石门楼街**号 | |||
新民小区**-**栋 | 麓山路**号 | |||
皮件厂宿舍、鹤华园、保险公司 | 麓山路***号 | |||
物价局宿舍、建行宿舍 | 麓山路***号 | |||
石门楼社区 | 交通医院宿舍 | 麓山路**号 | ||
金枫楼 | 麓山路**号 | |||
公安分局宿舍、办事处宿舍 | 新民路***号 | |||
电信宿舍 | 新民路***号 | |||
金融大厦 | 新民路***号 | |||
天马社区 | 天马小区 | 潇湘大道与阜埠河路交汇处西南片 | ||
洲尾子小区 | 潇湘大道与阜埠河路交汇处西北片 | |||
天麓苑小区 | 潇湘大道与天马路交汇处西南片 | |||
学堂坡社区 | 江边网格 | 学堂坡**-**栋 | ||
潇湘路网格 | 长盛花园、临江花园等 | |||
学堂坡网格 | 学堂坡5-**栋 | |||
北学堂坡网格 | 学堂坡1-4栋、散户 | |||
茶山村网格 | 茶山村1-6栋 | |||
师大附小网格 | 茶山村7-**栋、长塘山**-**栋等 | |||
*里半网格 | *里半3-5栋、散户 | |||
麓山路网格 | 合作村师大1栋、散户等 | |||
师大附中网格 | 合作村1号 | |||
南学堂坡网格 | 南学堂坡小巷 | |||
新民路社区 | 华侨*村 | 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号 | ||
岳麓书社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号 | |||
市检察院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号 | |||
畜牧局**栋 | 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7号 | |||
省工商局院内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9号 | |||
畜牧局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路**号 | |||
民主党派机关内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路**号 | |||
民主党派宿舍*区 | 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号 | |||
江家巷私房 | 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号 | |||
附*栋 | 长沙市岳麓区岳民巷 | |||
新民路社区 | 教育局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岳民巷 | ||
司法局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岳民巷 | |||
金陵楼 | 长沙市岳麓区岳民巷 | |||
省工商局南北栋 | 长沙市岳麓区岳民巷 | |||
区工商局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信用社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文化局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岳民巷6号 | |||
*医院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中医院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顺泰阁 | 长沙市岳麓区周家巷4号 | |||
锰业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峡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乡政府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观枫园小区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市政局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号 | |||
市委宣传部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周家巷2号 | |||
新闻图片社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 |||
麓山宾馆宿舍 | 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路**号 | |||
湖大社区 | 天马新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民主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凤凰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凤凰西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枫林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小桃园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天马西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艳山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建设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红叶楼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友谊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稻香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湖大社区 | 红卫新村 | 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 | ||
岳南村社区 | 岳南*村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号 | ||
岳南*村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号 | |||
岳南*村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号 | |||
岳南*村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号 | |||
岳南*村 | 长沙市岳麓区阜埠河路***号 | |||
天凤社区 | 曙光泊岸*期 | 潇湘中路***号 | ||
曙光泊岸*期 | 潇湘中路***号 |
(3)街道牵头,以小区为单位,在每个小区设置1到2个湿垃圾集置点。乙方结合桔子洲街道的实际情况划分收运线路以及排班。班次按每天2个班次,每个班次配备1台收集车辆、1名司机、1名收运人员,做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
(1)整体要求符合《岳麓区生活垃圾分类湿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要求。
(2)本项目要求:班次按每天2个班次,每个班次配备1台收集车辆、1名司机、1名收运人员,每日至少到各小区湿垃圾集置点收运*次湿垃圾,做到每个湿垃圾集置点日产日清,应收尽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为实现湿垃圾收运的痕迹管理,采用人工逐*录入登记台账,包含湿垃圾产生小区集置点的名称、地址、收集时间、日收集次数、日累计湿垃圾桶数、备注等。
(4)特殊时期(采购方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乙方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加派人员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紧急任务(如抗洪救灾、重大疫情、省市区重大活动等)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统*调度指挥。
(5)本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橘子洲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湿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 (2)本项目结算方式:具体以下方式计算 中标单价(***元/吨)×岳麓区环卫维护中心每日出具的重量(吨) (3)付款方式:乙方提供甲、乙双方确认的湿垃圾收运计重台账作为结算凭证,开具实付金额的发票后,每3个月按实支付*次。
按实结算
本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橘子洲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湿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桔子洲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湿垃圾收运服务考核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分原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
1 | 须配备符合业主单位要求及合同约定规格、数量的湿垃圾运输车辆,手续齐全,车辆车况良好;在服务期内车辆运营达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在服务期内必须更换新车 | 未按业主单位要求及合同配备车辆或手续不齐全;在服务期内车辆运营达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未更换新车 | 4 | 1分/次 | |
2 | 湿垃圾清运车辆需按业主单位要求,车身颜色*致,车辆有固定编号,在车身显著位置印有公司名称或图标 | 不符合业主单位要求;车辆颜色不*致;无车辆编号或编号不清晰;无公司名称、图标或不清晰。 | 2 | 0.1分/次 | |
3 | 该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购买*险,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并按合同要求定期进行体检 | 未签订、履行合同,未定期体检 | 3 | 0.5分/人次 | |
4 | 按照合同约定,为员工发放过年过节费、寒暑津贴等福利费用。并为员工配备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工具、工作服、劳动用品 | 未按合同约定发放福利费用 | 2 | 0.1分/次 | |
5 | 驾驶员必须持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中标公司必须每月对驾驶员所持证照进行检查 | 公司聘请的驾驶员没有驾照证,或所持驾照不匹配垃圾清运车要求。 | 2 | 0.2分/次 | |
6 | 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上班统*工装,佩戴工号牌上岗,语言举止文明、办事公道、程序合法 | 有旷工和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形象差,不按程序办事 | 2 | 0.2分/次 | |
7 | 按规定配置随车人员和随车清洁工具(扫把、铁铲、手套等) | 未按合同要求配置 | 2 | 0.1分/次 | |
8 | 关爱员工,保证队*的稳定性,不得出现员工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 | 出现员工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 | 2 | 每发生*次扣除当月此项所有分值 | |
9 | 确保湿垃圾收集点、收集专用桶和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完好,每周2次对收集转运点和收集桶进行集中冲洗。 | 湿垃圾专用桶破损未及时更换、脏乱不洁,未按要求对收集转运点和收集桶进行集中冲洗。 | 4 | 0.2分/次 | |
** | 及时履行收运,将湿垃圾运送至湿垃圾站,要求每天定时定点上门进行1次。 | 未按要求及时收运湿垃圾,造成小区、企事业单位投诉的。 | 4 | 0.2分/次 | |
** | 车辆必须做到净车收运,保持车容整洁,做到密闭运输,消除飞扬散落,控制渗漏液滴落,杜绝*次污染 | 车容车貌不整洁,未做到密闭运输,运输途中沿途洒落,造成*次污染。 | 4 | 0.2分/次 | |
** | 做好湿垃圾收运服务工作,不得违反程序、索拿卡要等 | 服务不到位,与服务单位发生冲突,被有效投诉的,进入服务单位超速行驶,造成较大噪音影响居民生活,违反程序作业索拿卡要等 | 3 | 0.2分/次 | |
** | 如遇车辆故障,需维修,无法及时收运湿垃圾的,应积极协调相关事宜,并报告城管办 | 车辆故障,不及时告知,又不协调相关事宜,造成投诉的。 | 2 | 0.2分/次 | |
** | 湿垃圾收运时必须做好台账登记并每月上报业主单位检查,台账内容应准确、字迹清晰。驾驶员必须按时填写,随车携带。 | 未按要求进行台账登记,弄虚作假,未随车携带台账。 | 3 | 0.2分/次 | |
** | 驾驶员垃圾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 | 垃圾运输过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酒驾、醉驾、超速驾驶、闯红灯、开车打手机等情况 | 3 | 0.2分/次 | |
** | 每天对每台车辆收运的集置点、时间、桶数等进行造表统计,每月报城管办 | 未及时报送资料或数据存在遗漏等问题 | 3 | 0.2分/次 | |
** | 如发生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需及时上报,并将处理结果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 | 未进行及时上报 | 2 | 0.2分/次 | |
** | 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控制安全事故发生 | 发生相关安全事故 | 4 | 1分/次 | |
** | 其他投诉 | 在湿垃圾清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群众投诉与负面舆论等(分*类:*类为城管办电话、**微信工作群、上门投诉等*般性投诉;*类为区长信箱、*****市民热线等;*类为媒体负面报道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等);接到投诉后*天内迅速跟进处理,处理效果须让诉求人满意,每月对处理投诉情况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台账统计; | 2 | 0.2-1分/次 | |
在垃圾清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出现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单位和领导督查交办的问题;未及时处理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单位和领导督查交办的问题,行动迟缓或处理不彻底 | 2 | 1-2分/次 | |||
注、以上考核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调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甲方根据《橘子洲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湿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2)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连续*个月考核分在**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保险、油料、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为便于监管,乙方的湿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必须统*标识、专车专用,确保收运处理质量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突;
★(2)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收集运输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作业工人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期为作业工人在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等。为作业工人发放加班费、寒暑津贴等福利费用。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承包期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切责任并妥善处置。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队*的稳定,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报备;
(4)乙方应及时向街道城管办报送各个社区垃圾分类湿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台账,不得弄虚作假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乙方在进场之日,向采购人报备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满足采购需求的湿垃运输车车辆(以车辆行驶证为准)。
(6)甲方为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7)甲方按《橘子洲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湿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
7.违约责任(1)服务期内,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的,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1)合同未尽事项参照招标文件或双方协商解决从而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义务,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阜埠河路***号 | 地址: | 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号奥克斯广场4栋*****房 |
法定代理人: | 钟昭华 | 法定代理人: | 吴喜华 |
委托代理人: | 易江泉 | 委托代理人: | 梁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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