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武警基地监管场所智慧新监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东源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安华萍,邹广慧,张玲玲,王艳萍,谢房毓,张勇,梁亨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源市东源县行政大道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挂网稿)******公安武警基地监管场所智慧新监管项目(省网、中采网、公司网)更正版.*** |
合同包1(******公安武警基地监管场所智慧新监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移动综合大楼 | **,***,***.**元 |
合同包1(******公安武警基地监管场所智慧新监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公安武警基地监管场所智慧新监管项目 | 本次建设东源县公安武警基地包含有看守所、拘留所、车管所、武警中队组成,总共占地*****㎡,位于***国道旁。公安监管部分,分别有看守所、拘留所和行政办公综合楼。看守所设立有监室、谈话室、值班室、监控室、活动区域、医务用房、管理用房、功能用房、审讯室、询问室等,设立**个监室(含6个单人监室),设计关押量***人。拘留所设立**个监室,设计关押量***人。行政办公综合楼设立为民警办公及指挥调度使用。武警中队部分为武警中队周界和营房区或。其余建筑为车管所大楼部分。 | *是全面推进省市平台系统建设。完成总队、支队系统建设及应用推广。 *是全面推进智慧监管应用。开展数字安防系统和监所实战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智慧安全管控、风险分级预警、押解指挥、出所联防联控等新模式,推动监管工作向主动预警、主动防控转型升级。以满足监管场所安防与日常业务需求(收押、换押、提讯提解、会见、巡控、管教、出所、安全检查与处突业务) | 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 以*防*体化建设为基础,融入各类前沿智能检测、识别、控制等相关技术,通过整合指挥、监控、防护、报警、通信、处置要素,实现信息智能管理、环境智能分析、通道智能防范、监控智能识别、险情智能感知、枪弹智能管控、情况智能处置等智能功能,构建科技手段为支撑的武警部队执勤信息体系。 | **,***,***.** |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7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安华萍 邹广慧 张玲玲 王艳萍 谢房毓 张勇
采购人代表名单: 梁亨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号、发改办**〔****〕***号及发改**〔****〕***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公安武警基地监管场所智慧新监管项目): **.*****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公安武警基地监管场所智慧新监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商务得分 | **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 通过 | 通过 | **.** | **.** | **.** | 1 | 1 |
通过 | 通过 | **.** | **.** | **.** | 4 | 4 | |
通过 | 通过 | **.** | **.** | **.** | 2 | 2 | |
通过 | 通过 | **.** | **.** | **.** | 3 | 3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名 称:******
地 址:河源市东源县行政大道3号
联系方式: ****-*******
名 称:************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单元
联系方式:****-*******
***系人:***
电 话:****-*******
1、********(挂网稿)******公安武警基地监管场所智慧新监管项目(省网、中采网、公司网)更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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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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