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孙村镇****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繁昌区孙村镇****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半汤华府小区**栋2单元****室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繁昌区孙村镇****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次)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徐志忠、胡灵、廖克霞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元 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3、废标单位及原因: 1)、巢湖市友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未提供租赁设备产权证明,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2)、芜湖吉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单位承诺函,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号秀珍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单位业绩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 中标单位业绩.***
附件下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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