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务总局*川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财务部(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幢***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1月**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务总局*川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整(¥******.**)(最后结算以实际供应食材数量为准)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整(¥******.**)(最后结算以实际供应食材数量为准)
采购需求:***务总局*川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本次服务采购品类主要包括:粮油面,肉类、蔬菜瓜果类、蛋类、奶类、禽类、鱼类、粉类、调味品、饮料等副食(采购品类包括但不仅限以上内容);如需进*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1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1月**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财务部(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幢***房)。
方式:
方式*:邮购。潜在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的电子邮箱。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纸质版采购文件的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无需携带报名资料)。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采购文件纸质版,每本另加邮费人民币**元。
【注:供应商须于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将工本费、邮费(如需邮寄)汇到************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1月**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幢***房),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开启
时间:****年1月**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评标室(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幢***房)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供应商必须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银行账号:**** **** **** ***
3. 购买采购文件的价款及邮费交纳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 磋商时间及地点:于****年1月**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评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5. 公告媒体:***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玉林频道(****://*******.********.***.**/*****/)、************网站(***.****.***)。
6. 本项目预算金额(服务类):人民币****元整(¥******.**)(最后结算以实际供应食材数量为准)。
7. 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务总局*川县税务局
地址:*川县温泉镇温泉大道北**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幢***房
联系方式:** 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保证金退付联系电话: ****-******* (财务)
传 真:****-*******
邮 编:******
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幢***房
采购代理机构:************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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