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发改委:
你单位《关于审批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期)**-****等2个点位初步设计方案变更的请示》(巢发改综字〔****〕***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政府相关批示精神,我委委托潍坊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对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期)**-****等2个点位初步设计(调整版)》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调整后的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期)**-****等2个点位初步设计。
项目代码:****-******-**-**-******。
*、本项目位于巢湖市散兵镇,主要对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期)的**-****(佛岭村废弃矿山)、**-****(项山张大村废弃矿山)共2个点位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变更后生态修复总面积约**.**公顷,其中:**-****点位生态修复面积**.**公顷,**-****点位生态修复面积**.**公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边坡削坡整治及危岩清理、底盘及排土场整治、矿区生态复绿等。
*、下阶段,进*步优化各专项设计方案,严格落实专家组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注重对现状矿区的保护和利用;结合区域整体规划,做好与周边相关工程的衔接。
*、经审查,工程投资概算为****.***元。
*、此文请结合合发改投资〔****〕****号文*并使用。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条件和工期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抓紧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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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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