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村级农清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南陵县弋江镇村级农清工程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迎客松大道*号复地南都荟**楼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陵县弋江镇村级农清工程 服务范围:弋江镇**个行政村和蒲桥街道所有区域内(除鸠兹物业作业范围外,各村居垃圾屋内外周边区域在本次服务范围内)所有自然村、组、县乡村道路,沟渠、塘坝、林区;美丽乡村建设点内区域内公厕、农贸市场等范围(中联、东河、红塘、蒲桥、奚滩、宋桥、竟河)。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在***-*****元内:代理费=****元×1.2% + ****元×0.**% +(中标价-****元)×0.**%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1)经开区东区市政道路管理保洁项目,****年1月1日;(2)南陵县何湾镇环卫垃圾清扫清运项目,****年7月1日;(3)湾沚镇农村清扫保洁项目(*包),****年1月**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陵县弋江镇南弋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