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镜镜头”项目评审会议于****年1月7日下午**点在**********行政楼*楼***会议室召开,现评审结果公示如下:采购内容:*体镜镜头采购方式:单*来源谈判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为****年1月**日8:**起至****年1月**日**:**止。公示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候选人将自动转为中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产管理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备注: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被质疑供应商名称;(*)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法律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况的亦不予接收:(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医院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联系电话:****-*******(***产管理科)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行政楼*楼***、***室邮箱:**********@**.***3、质疑供应商对国资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国资科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或者国资科在采购活动中未正常履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信访办提起投诉。投诉接收部门:**********信访办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新行政楼*楼***室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投诉人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人应当根据上述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提起投诉前已依法、依规进行质疑;(*)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同*投诉事项未经投诉处理。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特此公示。 **********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