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所属平桂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桂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期)立项的批复(贺平发改审【****】***号)》(项目代码:****-******-**-**-******)、《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贺州市服饰加工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贺平发改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待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期)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补充变更或优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平桂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期)设计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设字**号
建设对象:建设位于贺州市平桂区狮子岭路与东安山路交汇处西南侧*****.**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A地块(地块编号:***-****-***号),地块面积约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出入口方向为东面、北面(东面不临城市道路,在绿化带开设出入口需与城市管理部门协调解决)。该地块规划设计限值标准数据为: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投标人的设计理念应贴合贺州市平桂区对服装业招商引资的政策,*****㎡≤设计成果的总建筑面积(可合理设置地下空间,地下室建筑面积≥*****㎡)≤******.**㎡。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可预见性内容至少包含人防工程、景观工程、绿色建筑)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补充变更或优化设计)。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大写)**元整/平方米(¥**.**元/㎡),以总建筑面积******.**㎡暂估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合同》“标的物”所在的载体工程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审核。
常规设计服务期为:***日历日。各节点设计任务期限如下载列:
具体要求时间为: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②方案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③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准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财务要求:须持有****-****年度(注:对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要求年数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第*方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审定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诚信要求:投标人或其拟派往(委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1)为失信(黑名单(含限消))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2)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置满足以下岗位的专业负责人,各岗位的任职人员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但不应重复交叉其任职的岗位。
岗位 |
人数 |
持证上岗专业要求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名 |
◆持证要求: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1名 |
◆持证要求: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28 09:00:00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之日起**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通过审查之日起**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之日起**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项目工程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设计费。
无
**.1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和“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招标文件》下载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名称(全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1号4楼
联系电话:***********、***********
名称(全称):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3楼
联系电话:***********
名称(全称):*************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名称(全称):************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号
邮编:******
联系人:***、莫诗香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