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采购(*次招标)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次氯酸钠采购(*次招标)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浙江商贸城C座****室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次氯酸钠 品牌(如有):红*方牌 规格型号:**型:有效氯含量(以**计)w/%≥**,游离碱(以****计算) w/%在0.1-1.0,铁(**) w/%≤0.***(注: w/%表示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占比)。 数量:***吨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周成、查秀玲、陈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竞价结果****.**元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单位名称:安徽旭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废标理由:投标单位未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3、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高沟镇高繁路和白玉池大道西北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号金川科技园*期**号楼*、*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