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牛头山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和安徽省南陵县*里镇坐山-天井荡建筑用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南陵县牛头山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和安徽省南陵县*里镇坐山-天井荡建筑用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章 采购需求中
“3)矿床开采方式: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对矿床的开采方式进行分析研究。对于采用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优势不明显的矿床,应进行开采方式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最佳方案。当采用露天和地下联合开采是,应确定*者的合理分布界线及阐明其在实践上和空间上的互相关系。
4)开拓运输方案及厂址选择:
①根据矿区地形条件和矿床赋存条件,同时考虑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不利影响因素以及环保要求,提出开拓方式的技术方案比较,最终确定开拓方案和开拓系统,包括:确定支护形式和支护措施;确定运输方式(根据生产规模、运输距离等条件确定机械运输还是人工推车运输);
②根据地表地形条件、外部运输道路条件以及井口位置、确定工业场地和设施布局,内部运输及道路等。 厂址选择应提出方案比较:进行技术和经济论证后,推荐合理的厂址方案。
5)矿山机械设置:提升方案及设施配置,确定提升方式和提升方案,选择提升设备和提升机型号、提升机配电功率等与 提升有关的辅助设施和设备;排水方案及设施配置,确定排水方案、选择水泵型号、数量、排水管道;通风方案及设施配置 确定通风设备和设施;压气设施确定压气机及其机站位置,选择压气设备和压气管道。”。
现更正为:
“3)矿床开采方式: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对矿床的开采方式进行分析研究。对于采用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优势不明显的矿床,应进行开采方式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最佳方案。当采用露天和地下联合开采时,应确定*者的合理分布界线及阐明其在实践上和空间上的互相关系。
备注:对于安徽省南陵县牛头山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采用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应进行开采方式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最佳方案;
安徽省南陵县*里镇坐山-天井荡建筑用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采用露天开采。
4)开拓运输方案及厂址选择:
①根据矿区地形条件和矿床赋存条件,同时考虑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不利影响因素以及环保要求,结合矿床开采方式,提出开拓方式的技术方案比较,最终确定开拓方案和开拓系统;
②根据地表地形条件、外部运输道路条件等其他因素,确定工业场地和设施布局,内部运输及道路等。
5)矿山机械设置:根据矿床开采方式选择设备和型号。”
2、本项目第*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中
投标人业绩 |
8分 |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两 年内,签订过同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服务合同的,有*项加 2分,加满6分为止; 2、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两 年内,签订过同类(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服务合同的,有*项加 1分,加满2分为止。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 件或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数量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时,按照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列表顺序进行评审,无论是否符合要求,超过业绩 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之后的业绩不再进行评审。 |
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除外) |
8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矿产类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的,得 2 分;具有地质矿产类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的,得 1 分,得分取最高值。 2、拟配备地质矿产类技术人员(职称专业为地质矿产、采矿、选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业经济、资源勘查)中,每有1 名正高级职称的 ,加 2分,每有1 名高级职称的,加 1 分,每有1 名中级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2分。 3、拟配备测绘信息类技术人员(职称专业为测绘工程、地理信息)中。每有1 名正高级职称的 ,加 2分,每有1 名高级职称的,加 1 分,每有1 名中级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2分。 4、拟配备土地资源管理类技术人员(职称专业包括土地管理、城市(乡)规划)中,每有1 名正高级职称的 ,加 2分,每有1 名高级职称的,加 1 分,每有1 名中级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3、同*人员不重复计分,得分取最高值。 |
现更正为:
投标人业绩 |
8分 |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 年内,签订过同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服务合同的,有*项加 2分,加满6分为止; 2、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 年内,签订过同类(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服务合同的,有*项加 1分,加满2分为止。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 件或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数量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时,按照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列表顺序进行评审,无论是否符合要求,超过业绩 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之后的业绩不再进行评审。 |
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除外) |
8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矿产类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的,得 2 分;具有地质矿产类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的,得 1 分,得分取最高值。 2、拟配备地质矿产类技术人员(职称专业为地质矿产、采矿、选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业经济、资源勘查)中,每有1 名正高级职称的 ,加 2分,每有1 名高级职称的,加 1 分,每有1 名中级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2分。 3、拟配备测绘信息类技术人员中具有(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 名,加1分。本项满分2分。 4、拟配备土地资源管理类技术人员中具有(土地管理、土地复垦、规划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 名,加1分。本项满分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3、同*人员不重复计分,得分取最高值。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它要求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重庆市*龙坡区杨家坪正街**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