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正负压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口腔正负压系统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汤都路交口科创北城2栋****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口腔正负压系统(牙科空气压缩机、牙科电动抽吸系统) 品牌(如有): 德国迪珥 规格型号:牙科空气压缩机:******、牙科电动抽吸系统:****** 数量:1套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任立军 袁锦英 *国平 王春媛 何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服务费为****元*1.2%+(**5.6-***)*元*0.**%=1****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年1月6日
3.无效投标单位:合肥市天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号条款(*)2.5.4“进气过滤”、(*)2.4.2“废气排放”的技术资料.处理决定:否决投标;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芜湖市弋江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苏宁环球大酒店对面B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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