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昌吉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设计,前期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昌吉市*屯河流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区位于昌吉市*工镇及滨湖镇,实施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实际踏勘为准):(1)通过新建滨湖泵站、*工泵站及其配套建筑物,引调“***”西延干渠客水至本次设计项目区,保障项目区共计2.***亩农业灌溉用水,并置换项目区现状水源——*屯河地表水和地下水,置换“*条红线”用水总量分配项目区的水量,实现昌吉市“高水高用”的水资源配置原则;(2)新建滨湖、*工泵站及配套管线、渠道、建筑物。
2.2 招标范围
昌吉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要求
(1)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法规、规范、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2)报告的编制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4)所有设计成果须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的审查批复;(5)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代);(6)参与专项验收、单位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及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3、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3.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2 开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乙级(至少含有灌溉排涝)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与灌溉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或咨询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设计能力。
4.2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与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近5年有设总或总工的勘察设计或咨询业绩;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6 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各市场主体的企业、人员、资质和信用信息等,将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起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年1月**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屯河流域管理处
联系人:王 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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