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至*亩圩口除险加固工程(Ⅱ期)团结圩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无为市**至*亩圩口除险加固工程(Ⅱ期)团结圩施工标
项目编号: **************-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施工标: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角*分(小写¥:********.**元);
质量:合格
施工工期:***日历天
企业业绩:广德县桐汭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业绩: 广德县桐汭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
招 标 人:无为市**至*亩圩口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世纪花园1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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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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