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大道西湾路至江北西路段工程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楚江大道西湾路至江北西路段工程”(项目编号:****************)澄清说明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修改清单”中
人员配备及要求:(本项目人员基本配备为2人)
专业名称 |
配备人数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工程;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具备*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工程;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专业) |
合计 |
2人 |
备注:以上要求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本单位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社保证明要求:截止开标时间止,上推半年,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社保局查询的缴费记录打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人员配备及要求:(本项目人员基本配备为2人)
专业名称 |
配备人数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工程;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具备*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工程;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相关专业) |
合计 |
2人 |
备注:以上要求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本单位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社保证明要求:截止开标时间止,上推半年,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社保局查询的缴费记录打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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