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范大学第*批教研电子数据库采购项目(1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范大学第*批教研电子数据库采购项目(1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号8层B座***
成交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数据库 服务范围:满足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 |
*、评审专家名单:丁方乐、周向华、缪立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各包合计成交价高于****低于****,代理费=[*** *元×1.2%+(各包合计成交价-****元)×0.**%]×1.1×本包成交价所占总成交价比例;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华南路***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苏宁环球大酒店对面B座***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1-竞争性谈判-1包.***
附件下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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