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医院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医院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弱电工程)
2.2建设地点:阿城区料甸街道新乡组团东北部
2.3招标范围:智能化系统工程所包含的会议、信息发布、视频监控、停车场、门禁、巡更、报警、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机房、楼宇自控及智能照明等,本项目必须为含税全包交钥匙报价。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图纸深化、施工图内容及与其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为完成施工图纸上所有应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所需要提供的所有机械设备、人员的服务及材料供应以及采取的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工具费、损耗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样品费、降效费、赶工费、水电费、配合费、规费、临时设施费、税金、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所有检测试验费(如检测费用、材料检测费等)、 调试费、咨询费及所有手续费等其他*切费用及本工程所包含的所有风险 (包括政策风险、责任等)
2.4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卫生、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近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承诺(****年5月至****年7月,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3.3.4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哈住建发[****]***号)文件规定,***家企业(含外埠企业**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6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至****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9时**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市民大厦)*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举报电话:****-********。
9.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9.4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阿城区料甸街道新乡组团东北部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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