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挂第***号出让成交公告 |
地块编号: |
[****]网挂第***号 |
报价日期: |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 |
土地位置: |
石峰区中车大道以西、天桥路以东、田心大道以北、新民路以南 |
开发程度: |
宗地红线外“*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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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易条件: |
1、交易情况说明:①经现场踏勘,规划蓝线范围内现有*栋建筑物,其评估**为****.***元。该地面建筑物价值按评估**确定为****.***元,地面建筑物价值****.***元须由最高报价人自确认最高报价人身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株洲国家高新区田心高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工作株洲支行,账号:*****************),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 ②宗地成交后,该建筑物自成交之日起**日内无偿无条件移交给竞得人。 2、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3、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个月内缴纳**%,剩余**%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年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由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竞买人在竞价成交时应同时与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若原预申请使用者最后竞得,则原签订的《项目入园合同》除约定土地**外仍然有效),严格按照园区土地开发利用的有关约定进行建设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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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级别: |
工业*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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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 |
使用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地块*R≥0.8,地块*R为1.2-2.0,地块*R≥0.8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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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0*元 |
成交价: |
****.0*元 |
竞得人: |
************ |
竞得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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