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已由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行审投复(****)***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规模: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南起现状樱花*路,北至雁长界,长***米,宽**米,为城市次干路,双向*车道,车行道宽度**米,两侧人行道各宽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长安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标段编号:***********************;标段类型:咨询服务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本次招标为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工作。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级造价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本项目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拟派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级造价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与监理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可为同*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3.4.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并且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无不良记录。
4.1请投标人于 ****年**月**日 **时**分**秒 起至****年**月**日 **时**分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招标文件 不收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北段(樱花*路-雁长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秦都市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7.2 投标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3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致,否则将承担*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本招标项目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新华街***号原房管局*楼 | 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号大明宫中央广场1幢1单元**层*****、*****号房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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