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冬季锅炉用煤采购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 | (冬季锅炉用煤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冬季锅炉用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调整,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2.开标日期延期至****年**月**日**:**分,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以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棋盘山森林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沈河区文化东路**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