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隘地块学校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余隘地块学校项目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 以 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区财政、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元,工程概算*****.***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小学用地面积***** 平方米、幼儿园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小学建筑面积*****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设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 。
2.2招标范围:红线范围内前期场地处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含围护桩、工程桩)、围护工程、地下室工程(含土建、给排水、强电、消防水、消防电、暖通、抗震支架)、教学楼、报告厅、食堂及室内运动场等工程(含土建、给排水、强电、消防电、暖通(含***空调))、室外附属工程、校园文化(含标识标牌)、智能化、室内装修、泛光照明、电梯设备及安装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服务。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定 3*元。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
2.4质量要求: 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出具投标人在****年8月、9月、**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其他:
3.5(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2)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 **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人:**************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号
联系人:***、陈静、贺意波、徐新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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