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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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市政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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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 ****-****-*** | 工程-施工 | *******.**(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
(1)独店镇张鳌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在独店镇张鳌坡村集中居住区埋设*****双壁波纹污水管****米,新建污水检查井**座;新建规模为***³/d 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设备,修建院墙等配套设施。
(2)西屯镇小村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建长**米,宽5.8米的垃圾收集堆放点1处;新建半封闭式垃圾收集仓8座;采购垃圾收集箱**个、分类垃圾收集箱***个;在小康居民区埋设*****双壁波纹污水管***米,新建污水检查井**座;新建规模为***³的污水收集池1座。
(3)什字镇长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埋设*****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米;新建雨水检查井**座;采购垃圾收集箱**个;采购电动挂桶式垃圾车2辆;采购容量****的塑料垃圾桶***个。
3.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1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2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致。
3.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17时**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致;
3.本次竞价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资格审查由代理公司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相关要求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元(大写:**元整)
户名:**************
账号:**** **** **** **** 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0**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个日历天。
2.所有邀请的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及光盘2份(***格式及投标预算广联达电子版)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灵台县城东大街**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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