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环境监测设备仪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兴采计备[****]******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环境监测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
采购环境监测设备仪器*批(详见采购文件第*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7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并将此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 数字证书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
*、开启
1、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轮或最终报价,请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联系(电话:***********,***),并准确告知进行下*轮报价的手机号码,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分钟内进行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号码、告知电话号码打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下*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下*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轮报价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6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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