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 ** 月
本采购项目小*金材料采购已列入采购人年度计划,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量款,采购人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1.采购内容: 小*金材料 ,本次采购预算为 **.** *元。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 |
小*金材料 |
/ |
批 |
1 |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下浒镇浙江交工宁上**施工现场
|
****.**-****.7 |
|
注:项目名称: ***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合同段;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联系人:***;联系方式:***********。
3.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数量,最终数量按实结算。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其它技术条件。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代理商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则每个生产厂家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2.财务要求:
**合同包件要求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 *元(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不做要求),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或不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
(2)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或不处于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
(3)自 **** 年 7 月 ** 日至报价截止日期间报价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4)“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
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年 ** 月5 日 9 点 ** 分至 **** 年 **月 9 号 ** 点 ** 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 年 ** 月 9日**:**。采购人将于 **** 年 ** 月** 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报价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报价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6.1采购人名称:***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联系电话:***********
1.6.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浙江交工大桥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号钱江大厦**楼/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号钱江大厦**楼
电话:****-********/ ****-********
**** 年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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