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通信基站偷盗电整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对********************年通信基站偷盗电整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通信基站偷盗电整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唱价时间:****年**月3日**时**分(北京时间)
*、唱价地点: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中选候选人:
第*中选候选人:********;
第*中选候选人:************;
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年12月03日完成评审工作。
资格能力:********和************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发布媒体: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供应商外网(***.*****.***.**)、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1年**月**日至***1年**月**日。
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号
项目联系人:***(***********)/田园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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