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盐龙湖郡*期景观及道排施工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徽盐龙湖郡*期景观及道排施工工程(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2日下午**时**分,在**************楼第*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
(1)***代产业园安置房*期绿化景观工程
公示期:自****年**月3日至****年**月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评标情况说明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安徽南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标初步评审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特此公示。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人:************
地 址:*安市金安区皋城路与龙河中路交口徽盐龙湖郡营销中心*楼成本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异议接收截止时间:****年**月6日**时整
****年**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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