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至****年驾驶服务外包补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至****年驾驶服务外包补充采购项目】 *、单*来源采购原因 【****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至****年驾驶服务外包补充采购项目,属于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拟采用单*来源采购(公示)方式采购。供应商为*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发布媒介为****集团阳光采购网(*****://******.************.***.**/***-******/*******/*****.**),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本采购公示期自****年**月4日至****年**月6日,共3天。 *、联系方式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川省乐山市春华路中段***号 邮编:****** 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其他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日 期:****年**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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