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山体边坡复绿工程招标公告
1、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山体边坡复绿工程 已由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项目复绿施工地点为海汕公路埔边至大伯坑两侧山体,复绿面积******㎡,需要种植大乔木 **** 株、大叶相思 **** 株、灌木 ***** 株, 藤本 ***** 株,支撑竹杆 **** 支,挂网喷草 ***** 平方米,撒播草籽 ***** ㎡,养护期**个月。工程造价¥*******.**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海汕公路埔边至大伯坑两侧山体。
2.3、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施工合同段。
2.5、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造林技术规程》(**/******-****)。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申请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的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年 ** 月 6 日至 ** 月 ** 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办事窗口向招标代理进行投标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5.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项目负责人,需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营业执照》副本、《造林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3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4近5年(****年~****年)承担过1宗(含1宗)以上工程造价****元或以上公有制造林工程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材料)复印件,业绩跨年度或分年度实施只能按签订合同当年业绩证明计算,业绩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对业绩证明核对;
5.5 投标申请人必须有苗圃基地面积**亩及以上,培养有本项目需要用到的大乔木(胸径4.5-****、高度3-**) **** 株以上、大叶相思(高度0.**) **** 株以上、灌木 ***** 株以上, 藤本 ***** 株以上的苗木证明(须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出具的时间为投标申请前*个月內),必要时招标人将对其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5.6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申请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处签署承诺书。
5.7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
以上申请资料*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资料复印件须是**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山体边坡复绿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开标时间为****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地点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投标人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核验。
5.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汕尾市红草镇埔边工业区 地址:汕尾市区车站路北楼综合大楼左侧第*层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年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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