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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建设(公开)****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垃圾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科右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旗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垃圾处理厂院内;
2.计划工期:***日历天;
3.建设规模:原设计处理规模为***/d,现状垃圾进场量***/d;拟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规模为****/d;
4.招标范围:****************垃圾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区存量垃圾倒运,现有防渗结构层和渗滤液导排系统拆除,重设防渗结构层、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锚固沟拆除及恢复;*区现有防渗结构层和渗滤液导排系统拆除,重设防渗结构层、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锚固沟拆除及恢复,*区存量垃圾倒运到*区,封场等;拆除现有垃圾分隔坝,修筑新垃圾分隔坝;修筑截洪沟;填埋区外围建设防护栏;更新称重系统;厂区部分道路铺设沥青路面;渗滤液调节池治理:底部清淤、增设防渗系统结构层、增设浮动盖等;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处理积存渗滤液约******³;完成****************垃圾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各阶段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5.本项目预算金额:****.***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因失误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工作明显错误记录,无违纪违规不良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受到任何举报,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能力,能够有效地履行合同;
2.法定代表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规定,已经申办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及通用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若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查询截图。)
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刑事案由”子目中的“贪污贿赂罪”,在点选“单位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6.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若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查询截图。)
7.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分别为施工方、设计方(分别提供对应资格要求),并且牵头人须为施工方。
注:应指定*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6日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锁后方可投标)。
3.企业信息注册及**锁办理可在交易中心线下办理也可在交易中心网站线上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线下办理**锁操作流程》或《线上办理**锁操作流程》。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楼***,办公时间为周*至周*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
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递交投标(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兴安盟公安局)*楼第*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综合执法局*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
招标代理:********
地 址:兴安盟科右前旗美仑国际酒店(原世纪王朝酒店)**楼
联 系 人:***、徐铭泽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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